

4月21日下午,常州市第三中学召开十一届六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全票审议通过了《常州市第三中学2016年专项绩效奖励实施方案》。
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得益于学校党委行政的高度重视和科学、民主的决策方法。方案形成的前期,学校围绕绩效奖励办法开展了“大走访”和“大讨论”活动。在广泛宣传上级政策的基础上,深入教职工中广泛听取民意,并于4月11日和12日由工会牵头,分两次邀请各学科、各部门教职工代表召开座谈会,听民声、汇民意、集民智。会上,代表们畅所欲言,积极开展“大讨论”,时而争论,时而质疑,最终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为保障该项工作及时高效的落实,学校在广泛吸收民意的基础上,连夜制定草案并于4月13日上午召开校务委员会,讨论审议方案,完善分配细节。
正是由于学校的高度重视,以及各部门摸实情、寻实策、办实事,转作风、重民意、促成效,才最终赢得了全校广大教职工对《方案》的支持和认同。
认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学校将通过“三大一实干”活动的开展,大兴求实务实落实之风,进一步凝心聚力谋创新,持之以恒促发展。(文:陈荣中 温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