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相关单位、各教育科研基地:
为进一步总结教育科研基地叁年建设经验,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9年度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总结性评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需提供的材料
1.教育科研基地总结性评估报告(一式五份):报告要能够体现《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评价细则(2020稿)》和《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工作规程(2020稿)》的基本要求,但不要逐条列举;报告要突出本轮基地建设在教育科研上的特色和重要成效,无需面面俱到;关键性数据可用附录的方式、以表格呈现。
2.基地建设的相关成果(一份),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着作、课题研究、教师专业发展成效等。成果时间为2017年1月-2019年12月。可以是纸质材料,也可以是电子材料。
3.汇报笔笔罢。
二、评估程序
1.基地负责人汇报基地建设基本情况(15-20分钟);
2.评估组查阅基地建设材料;
3.评估意见反馈。
叁、评估日程安排
区域 | 金坛区 | 溧阳 | 武进区 | 经开区 | 钟楼区 | 新北区 | 天宁区 | 局属 |
日期 | 6.16 | 6.18 | 6.23 | 6.17 | 6.23 | 6.19 | 6.17 | 6.22 |
时间 | 14:00 | 9:30 | 9:00 | 9:00 | 13:30 | 8:30 | 13:30 | 13:30 |
区属教育科研基地具体评估地点由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通知。局属学校评估地点为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叁楼会议室。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教育科研基地,6年内不得申报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请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相关学校认真做好本轮教育科研基地总结性评估的组织和准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6696829。
附件1:《常州市第五批(2017-2019年度)教育科研基地名单》
附件2:《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工作规程(2020稿)》
附件3:《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评价细则(2020稿)》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