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习近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规定了我国最根本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以及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定海神针”。12月4日,伴随着叁中学生的朗朗诵读声,我们一同迎来了第七个国家宪法日。
青年是激活宪法与护卫宪法的重要力量。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是每一位高中学生的人生必修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
同学们在认真学习宪法的地位、意义的同时,也积极思考着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同学们通过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明确宪法在我们国家生活、人民生活的地位和作用;认清哪些行为是宪法提倡和鼓励的,哪些行为是宪法所禁止的;明白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也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通过宪法教育,能够给以精神洗礼和法治熏陶,使广大学生掌握正确的价值观念和公德品质。
青年学生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崇高使命,叁中学子要在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认真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以实际行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文:房源晟)